FINAL FANTASY TACTICS A2 封穴のグリモア
Final Fantasy Tactics A2 Grimoire of the Rift

終於等到FFTA2了,還記得以前和GBASP同期發售的FFTA是我(可能也是很多玩家)玩的時間最長的遊戲,直到NDS出現,那款遊戲也沒有放棄。 現在,它的續作再次歸來,讓我興奮的程度絲毫不亞於看見星際2出現。 下完FFTA2的那天晚上,我又通宵了……在這裡我為大家準備了FFTA2各個要素的研究。 由於本人也比較忙,打遊戲時間比較少。 可能更新速度不盡如人意,但是我一定會盡我自己所能,給大家最大的幫助。 (以下皆為未整理狀態,更新完畢後進行完全整理。)

全法則列表 (WIKI上的,已經翻譯)

名稱 內容
炎屬性禁止 禁止使用火屬性的魔法或武器。
冷気屬性禁止 禁止使用冰屬性的魔法或武器。
雷屬性禁止 禁止使用雷屬性的魔法或武器。
三屬性禁止 以上三者的結合。
屬性しばり 必須使用帶屬性的攻擊(火、冰、雷、風、土、水、聖、暗)。
全屬性禁止 與上條相反(禁止使用任何屬性)。
刃物武器禁止 禁止使用刃類武器(刀,劍等斬擊類武器)的普通攻擊。
突きさし武器禁止 禁止使用突刺類武器(西洋劍,槍)的普通攻擊。
なぐり武器禁止 禁止使用打擊類武器(杖,錘等)的普通攻擊。
飛び道具禁止 禁止使用飛行類武器(弓,剛弓,卡片等)的普通攻擊。
雑貨武器禁止 禁止使用雜貨武器(書,樂器)的普通攻擊。
動物愛護 禁止對怪物產生任何的傷害動作。
ヒュム愛護 禁止對人類產生任何的傷害動作。
バンガ愛護 禁止對邦加族產生任何的傷害動作。
ン・モゥ愛護 禁止對恩莫族產生任何的傷害動作。
ヴィエラ愛護 禁止對維埃拉族產生任何的傷害動作。
モーグリ愛護 禁止對莫古利族產生任何的傷害動作。
シーク愛護 禁止對席克族產生任何的傷害動作。
グリア愛護 禁止對格利亞族產生任何的傷害動作。
男性愛護 禁止對人族,邦加族,莫古利族,恩莫族,席克族產生任何的傷害動作。 (原來都是男的啊)
女性愛護 禁止對維埃拉族和格利亞族產生任何的傷害動作。
異性愛護 男性不允許傷害女性,女性不允許傷害男性。 (真那啥)
弱者愛護 禁止對比自己等級低的敵人產生任何的傷害動作。
たたかう禁止 禁止普通攻擊。
アイテム禁止 禁止使用道具。
神獣召喚禁止

禁止召喚神獸。 (看來神獸也不能逆轉裁判……的法則= =|||)

スペシャル禁止 禁止使用スペシャル技能。
ヒュムA禁止 人類禁止使用A技能。
バンガA禁止 邦加族禁止使用A技能。
ン・モゥA禁止 恩莫族禁止使用A技能。
ヴィエラA禁止 維埃拉族禁止使用A技能
モーグリA禁止 莫古利族禁止使用A技能。
シークA禁止 席克族禁止使用A技能。
グリアA禁止 格利亞族禁止使用A技能。
隣接行動禁止 禁止對周圍的敵人做任何行動(周圍四格)。
遠隔行動禁止 與上條相反,禁止對不在自己周圍的敵人做任何行動。
範囲行動禁止 效果範圍大於2格的技能禁止使用。
自己行動禁止 禁止對自己使用任何技能。
全體行動禁止 禁止對全體使用任何技能。
HP回復禁止 禁止回复HP。
MP回復禁止 禁止回复MP。
まねっこ禁止 禁止使用和前一個行動的人物相同的動作。
ノックバック禁止 禁止吹飛敵人(會心一擊一般都帶有吹飛)。
背後攻撃禁止 禁止繞到敵人後方攻擊。
ミス禁止 禁止MISS(討抽的法則)。
悪性ST禁止 禁止釋放帶有惡性狀態的技能。
良性ST禁止 禁止釋放帶有良性狀態的技能。
全ST禁止 以上兩者的結合(禁止任何帶有狀態效果的技能)。
ST変化されるの禁止 禁止狀態的變化。
盜まれ禁止 不准做小偷(簡單易懂)。
Rアビリティ禁止 禁止使用R技能(被動技能,戰鬥前先卸下這些技能)。
ダメージ20↓禁止 產生的傷害不允許低於20。
ダメージ50↓禁止 產生的傷害不允許低於50。
ダメージ100↓禁止 產生的傷害不允許低於100。
ダメージ20↑禁止 產生的傷害不允許高於20。
ダメージ50↑禁止 產生的傷害不允許高於50。
ダメージ100↑禁止 產生的傷害不允許高於100。
HP20↓禁止 成員HP不允許低於20。
HP100↓禁止 成員HP不允許低於100。
HP200↓禁止 成員HP不允許低於200。
MP消費20↑禁止 不允許使用MP消費20以上的技能。
MP消費禁止 不允許消耗MP。
MP消費しばり 不允許技能不消耗MP(普通攻擊無所謂)。
スマッシュ60↑禁止 必殺槽不允許超出60%。
仲良し禁止 回合結束時周圍四格不允許有同伴。
ひとりぼっち禁止 回合結束時周圍四格必須有同伴。
絶対移動1 行動前不允許移動超過1格。
絶対移動3 行動前不允許移動超過3格
必ず移動 必須每次都移動。
水進入禁止 不允許踏進水里。
高さ10↑禁止 禁止進入高度10以上的地方。

競拍土地所有權(這不是大富翁……)心得:

完成主線任務:“火之用心”以後,每年桃陽之月1日開始在每個村子可以競拍附近區域的所有權。 競拍小遊戲的規則是:利用籌碼押注,某個社團押注最多可以得到該區域的所有權。 作為玩家的我們自然要得到所有土地啦,但是每個社團的籌碼都一樣(某個叫ミニマム財團的很特殊,每種籌碼幾十個),獲得勝利還是要一定技巧的。 下面為大家詳解。

小遊戲下方的進度條隨機分為幾段,每到一段時查看籌碼數量並排名,某些特殊段到其顯示的排名位置會得到BONUS(一個5組籌碼)要想勝利首先就得計算獲得BONUS 。 其他社團將要放出的籌碼數量是看得出的,搖頭代表放棄,不動代表1個籌碼,走路代表2個,揮拳代表3個,跳躍代表5個。 從他們的動作來判斷自己應該放幾個,可以達到什麼名次得到BONUS。 熟悉了這些動作以後,就算拍賣的土地全部得到也不是難事啊。

每種籌碼用多了也有熟練度。 熟練度滿了以後競拍時這種籌碼就會比別人多一個,PASS滿了會出現什麼暫時未知。

社團“考級”:本作新的設定,考級系統(自命名)。 社團在特殊規則下獲得勝利得到技能點和社團技能的系統。 在酒吧花費CP點數就能得到這些考級任務了。 每個任務都分為5個稱號,不同稱號增加技能點數,學得社團技能都不同。 一般以考5級為準,前幾級考題難度低。 下面是所有考級任務5級的心得。

考試名稱

考試心得

綜合初級: 3回合以內打倒6只妖精。 妖精會使用減速,還有隕石這個初期大傷害技能,建議有了加速魔法再來挑戰。 這是很艱難的一戰,法則MISS禁止雖然不用刻意遵守但是破壞了就不能用複活了。 當然,可以選擇遊戲中後期再來輕鬆挑戰。
綜合上級: 3回合內打倒敵人(44級狼人,攻擊秒人化),如果2回合以前沒有打倒會有增援。 法則是“傷害20以上禁止”,這是用來無視的……雖說怪物等級高,但經歷過五顏六色王的玩家欺負這個狼人還是不難的。 盡量2回合消滅吧。
交涉初級: 遵守法則“遠隔行動禁止”(不能攻擊範圍超出2格的敵人)的情況下3回合打倒6隻兔子(好像叫寶石獸?),兔子喜歡為自己釋放攻防上升等有益狀態。 但是怕火,利用黑魔站在敵人中間自焚(不能打遠處的)是個很有效的方法。
交涉上級: 遵守法則“仲良し禁止”(行動結束時周圍不能有同伴)的情況下3回合打倒6個番茄。 番茄會用沉默和盲目等異常狀態,多使用範圍冰屬性攻擊可以輕鬆獲勝。
技量初級: 6個木桶,2回合內調查出其中一個正確的木桶獲勝。 木桶都在邊角,利用移動高的職業加S/L大法可以輕鬆過關。
技量上級: 5只怪物6個木桶,2回合內調查出其中一個正確的木桶獲勝。 木桶都在邊角,主角一行在中間,沒有得到加移動的社團技能還是先放棄這裡吧。 不過運氣好的一下子猜對也有可能。 建議S/L磨過去。
聯繫初級: 遵守法則“必須消費MP”(只能使用消耗MP的魔法,技能類不可使用,普通攻擊無所謂)的情況下三回合打倒6隻手。 手會使用中級魔法,但是所有屬性對他都是加倍傷害。 推薦所有成員換上帶有屬性的武器。
聯繫上級: 遵守法則“活躍度60%以上禁止”(人物右邊的槽)的情況下3回合打倒6只黃陸行鳥。 陸行鳥的R技能是受擊回复。 不要專用一個人攻擊,會破壞法律。 很簡單的考試。
臨應初級: 2回合將3只史萊姆說離戰鬥,史萊姆動作有三個,不同動作對應不同說的話。 (可能隨機)多試幾次就可以。
臨應上級: 2回合內將3只顏色不同的史萊姆說離戰鬥,史萊姆的動作決定了要對它說什麼,每個敵人有一套3個動作(一共九個,比初級難多了)。 全部趕走就OK了(不過隨便選錯了也不要緊,2回合以內搞定就行)。
交涉聯繫: 遵守法則“不允許消耗MP”的情況下,2回合打倒2只冬貝利。 他們使用的技能瞄准我方某個人物後再對該人物進行直接攻擊可以直接秒人。 但是移動力僅為2,不要讓它們靠近攻擊就可以了(注意它們R技能是瀕死加速,不要算錯距離)。
臨應交涉: 遵守法則“弱者愛護”的情況下撐過4個回合,敵人分別為LV33X2,LV38X2,LV40X2的小胖陸行鳥。 其實很容易,敵人會找近路攻擊我方人少的地方,於是只要左右行動就會發現敵人一會往右路趕來,一會又改左路,4回合很快就結束了。
聯繫技量: 5只惡魔眼,3回合內調查魔法桶8個。 魔法桶每次出現1個位置隨機,調查以後出現另一個。 但出現地點有規律,下方左右各有2個可能點,中部2個,最上方敵人中央1個,山右邊中偏上一個。 這些可能點會刷出魔法桶,派人蹲點就行。 注意惡魔眼會使用全體人員隨機死一個(中不中看人品)以及必中的混亂。 這是最麻煩的考級。
技量臨應: 3回合以內收集5個“不可思議的光”,光點隨機位置,每過一個回合或者收集一個時,會消失再次隨機位置出現。 6個人分別前往地圖邊角蹲點比較好。 推薦使用加移動的社團技能。

作者:巴士速攻-伏特來源:TGBUS.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ohn Hsi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